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422********003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鄂1087民初1136号
案号
(2020)鄂1087执1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松滋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洋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借款152822.83元,支付利息(含罚息)27338.39元(利息计算至2019年5月8日),并自2019年5月9日起按年利率9.75%的标准据实计付利息至清偿之日止,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二、被告杨洋不能按本判决指定时间履行第一项义务,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对被告杨洋所抵押财产(房产证号:松滋市房权证新江口镇字第20152073号),在上述第一项债权数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松滋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4-07
发布时间
2020-08-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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