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那秀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901********324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2930民初688号
案号
(2020)云2930执5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洱源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许佩林、那秀梅欠原告杨金玉欠款本金10万元,利息2万元,本息共计12万元,限二被告于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1.5万元,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2.5万元、12月30日前偿还3万元,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2万元、12月30日前偿还3万元;二、如被告许佩林、那秀梅未按时偿还上述任何一期欠款,则原告杨金玉有权对剩余的欠款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洱源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7-30
发布时间
2020-08-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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