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鹏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930********13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930民初1040号 |
案号 |
(2020)云2930执3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洱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张鹏飞、李灿梅欠原告王志祥借款本金人民币397000元,二被告自愿于2019年11月30日前偿还100000元,2020年3月31日前偿还100000元,剩余借款197000元于2020年5月31日前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洱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03 |
发布时间 |
2020-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