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田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227********3826
执行依据文号
(2018)京0119民初5482号
案号
(2019)京0119执7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北京新兆丰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陈志海借款本金1600万元,并向陈志海支付以160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自2017年3月13日起至借款本金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如果北京新兆丰商贸有限公司未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还款义务,陈志海有权对北京新兆丰商贸有限公司已办理抵押登记的位于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甲18号1幢1至2层及2幢1至3层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屋的价款优先受偿;三、和谐置家(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王晓东、田苗、王国栋、孙冬梅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北京新兆丰商贸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和谐置家(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王晓东、田苗、王国栋、孙冬梅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北京新兆丰商贸有限公司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19-03-27
发布时间
2019-06-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京0119执786号
立案日期
2019-03-27
执行法院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611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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