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灵山县联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7********5Y2Q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721民初622号 |
案号 |
(2020)桂0721执7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灵山县联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赔偿款30000元给原告程周。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灵山县联建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11 |
发布时间 |
2020-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宁绍琼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721MA5NL45Y2Q |
登记机关 |
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灵山县陆屋镇广江村委会龙江村朱林路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