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晓清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03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14民初1234号 |
案号 |
(2020)京0114执47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晓清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中节能兆盛环保有限公司报酬449 020元;二、晓清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中节能兆盛环保有限公司利息(以449 020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15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标准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如晓清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36元,由晓清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7-02 |
发布时间 |
2020-08-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韩小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455037033XU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白浮泉路10号2号楼北控科技大厦2层206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