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21********87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14民初13106号 |
案号 |
(2020)京0114执67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吴鹏与谢姗姗离婚;二、婚生女吴雨嘉由谢姗姗抚养,吴鹏自2019年10月份开始每个月给付吴雨嘉抚养费2500元;三、吴鹏每个月可探视吴雨嘉一次;四、吴鹏给付谢姗姗共同财产折价款25万元,于2019年11月30日之前给付10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剩余15万元;五、谢姗姗于吴鹏给付上述第一笔10万元之日同时配合吴鹏将吴鹏的户籍迁出;六、原被告名下的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七、案件受理费700元由吴鹏负担350元(已交纳),由谢姗姗负担350元(已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7-23 |
发布时间 |
2020-08-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