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厦门乐麦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624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沪0118民初1258号
案号
(2020)沪0118执46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厦门乐麦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广州星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8,095,798.27元; 二、被告厦门乐麦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广州星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逾期利息损失即以借款本金8,095,798.27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29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68,470.5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560元,均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0-07-03
发布时间
2020-08-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薛金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556244158K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7号世纪大厦4层01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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