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106********006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0107民初3181号
案号
(2020)晋0107执15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请求贵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截止至2019年1月17日的信用卡透支本金165073.6元、零售利息9869.18元、违约金17716.83元,共计192659.61元;2、请求贵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自2019年1月18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费用。(按本金165073.6元,以《领用合约》的约定计付);3、请求贵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案件受理费4153元、保全费1483元、公告费560元,共计6196元;4、请求贵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5、本案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以上合计:198855.61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7-07
发布时间
2020-08-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