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106********00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107民初3181号 |
案号 |
(2020)晋0107执15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贵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截止至2019年1月17日的信用卡透支本金165073.6元、零售利息9869.18元、违约金17716.83元,共计192659.61元;2、请求贵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自2019年1月18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费用。(按本金165073.6元,以《领用合约》的约定计付);3、请求贵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案件受理费4153元、保全费1483元、公告费560元,共计6196元;4、请求贵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5、本案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以上合计:198855.6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时间 |
2020-08-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