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恒远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02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京0102民初21098号 |
案号 |
(2018)京0102执恢14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北京恒远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原告王捷勋、马俊梅、王勉二О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二О一六年一月一日期间的周转费(房租)损失四万六千八百元。三、驳回原告王捷勋、马俊梅、王勉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北京恒远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8-09-09 |
发布时间 |
2018-1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2700241315W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