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523********05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浙0523民初4800号
案号
(2020)浙0523执13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湖州安吉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郑斌、黄琦返还原告王建民借款400000元并支付利息(自2019年10月21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利随本清),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650元(已减半),由被告郑斌、黄琦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6-01
发布时间
2020-08-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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