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523********05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523民初4800号 |
案号 |
(2020)浙0523执13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湖州安吉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郑斌、黄琦返还原告王建民借款400000元并支付利息(自2019年10月21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利随本清),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650元(已减半),由被告郑斌、黄琦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6-01 |
发布时间 |
2020-08-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