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州珞驼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5********F0XT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07民初1405号 |
案号 |
(2020)苏0507执22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5一、原告计根男与被告苏州珞驼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出租委托合同》于2020年4月15日解除。二、被告苏州珞驼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计根男截止2020年4月15日的租金人民币10579.47元、违约金6544元,合计17123.47(如采用转账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账户,或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设银行苏州市相城支行营业部,账号:32201997436050630022)。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人民币922.5元,由被告苏州珞驼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担(该款由被告苏州珞驼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至本院账户,户名: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营业部,账号:32250199743600001331038335)。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17 |
发布时间 |
2020-08-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喜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7MA1XFRF0XT |
登记机关 |
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788号F6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