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蒋秋月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523********622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浙0523民初487号
案号
(2020)浙0523执11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湖州安吉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杭州老沙园林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吉天荒坪绿泰家庭农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自2018年1月16日解除;二、被告安吉天荒坪绿泰家庭农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老沙园林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357311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19年1月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三、原告杭州老沙园林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安吉天荒坪绿泰家庭农场上述工程享有在本判决第一项价款范围内的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原告杭州老沙园林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8506.50元(减半收取,原告已预交),司法鉴定费34080元(原告已垫付),由原告杭州老沙园林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司法鉴定费15253元,其余27333.50元,由被告安吉天荒坪绿泰家庭农场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4-26
发布时间
2020-08-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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