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丽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102********064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年迎民初字第02199号 |
案号 |
(2018)晋0106执3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西容義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梁永生欠款、违约金及因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共计四十万元,每月最少支付两万元,至2016年1月30日前最少支付二十万元;二、被告闫国英、朱丽萍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本纠纷一次性解决,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四、诉讼费四千二百一十二元五角由原告梁永生自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8-01-26 |
发布时间 |
2018-03-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