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682********16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202民初5489号
案号
(2020)鲁0202执15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庞明旭180000元;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64元,被告承担195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3-24
发布时间
2020-08-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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