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新郑市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387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184民初2183号
案号
(2019)豫0184执14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新郑市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司永卫借款本金600 000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600 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5年2月27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扣除已经支付的17 332元);二、驳回原告司永卫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 731元,减半收取7 866元,由被告新郑市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7 699元,由原告司永卫负担167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9-04-08
发布时间
2019-07-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豫0184执1409号
立案日期
2019-04-08
执行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18800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高保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84733875453R
登记机关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新郑市新建北路东侧后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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