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蓝勇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624********55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310民初2937号
案号
(2020)粤0310执13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请求被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116079.25 元;包括:本金 105527.41 元、现金利息 0 元、零售利息3731.3 元、违约金 1401.21元、杂费 0 元、年费 0 元、分期手续费 5408.33 元、取现手续0 元、公告费 11元(利息、违约金等暂计至2019年 6月9 日,实际按《中信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5-13
发布时间
2020-08-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