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江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222********5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311民初2581号 |
案号 |
(2020)豫0311执22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借款21000元及违约金5040元,案件受理费225元由被告承担。2.被告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本案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24 |
发布时间 |
2020-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