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匡思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522********49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522民初1013号 |
案号 |
(2020)川0522执6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匡思荣尚欠原告罗卫芬借款本金100000元及从2017年12月29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的利息;限被告匡思荣于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利息6000元;2020年4月1日前偿还借款本息22400元;2021年4月1日前偿还借款本息24800元;2022年4月1日前偿还借款本息27200元;2023年4月1日前偿还借款本息29600元;2024年4月1日前偿还借款本息32000元;二、案件受理费2540元,减半收取1270元,由被告匡思荣承担。该款原告罗卫芬已预交,被告匡思荣于2019年12月30日前向原告罗卫芬支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5-11 |
发布时间 |
2020-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