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彭俊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122********0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川3335民初161号
案号
(2020)川3335执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巴塘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彭俊富向原告乔长青支付民工工资5695元。二被告彭俊富支付原告乔长青起诉至法院开庭期间往返 车费及吃住费共计300元。三:支付方式被告彭俊富于2019年10月31日前支付原告乔长青1000元。2019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乔长青支付499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巴塘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05-20
发布时间
2020-08-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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