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202********18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202民初166号 |
案号 |
(2020)冀0202执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陈勇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给付原告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73885元及违约金22165.5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01元,由被告杨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02 |
发布时间 |
2020-08-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