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泰州市友邦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42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1203民初504号 |
案号 |
(2019)苏1203执2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泰州汤臣食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泰州市高港区长兴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支付借款4500000元及利息(自2017年7月26日起至2017年11月24日止按月利率0.735%计算;自2017年11月25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1.1025%计算;计算利息时扣减被告已偿还的利息98355元),并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代理费14429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2-26 |
发布时间 |
2019-04-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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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唐粉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02564272167W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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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泰州市海陵区税东街17-1、1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