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姜昌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1321********22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1321民初2381号 |
案号 |
(2020)辽1321执7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朝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立即偿还贷款本金11.1万元及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给付诉讼费154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朝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0-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