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方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323********11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陕0323民初1612号 |
案号 |
(2020)陕0323执2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岐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8)陕0323民初1612号,一、截止2018年8月29日,被告张方立、巨巧霞尚欠原告宝鸡聚能房地产有限公司代偿款133287.66元。被告张方立、巨巧霞愿于2019年1月4日前一次性偿还133287.66元及逾期利息损失(自2018年8月30日起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年利率为4.9%)。二、双方再无其他纠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970元,减半收取1485元,由被告张方立、巨巧霞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歧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09 |
发布时间 |
2020-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