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南昌圣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37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191民初2111号 |
案号 |
(2020)赣0191执6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解除原告(反诉被告)江西万科益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南昌圣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8日签订的《物业服务项目技术升级和专业服务协议》及《物业服务项目技术升级和专业服务协议》补充协议书。 二、解除原告(反诉被告)江西万科益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南昌圣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江西尤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8日签订的《合作协议》。三、被告(反诉原告)南昌圣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江西万科益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欠款3527342.42元。 四、被告(反诉原告)南昌圣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江西万科益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欠款违约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3倍,从2018年4月11日起计付至本息付清之日止。五、驳回原告(反诉被告)江西万科益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六、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南昌圣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59154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5128元,共计84282元,由江西万科益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28111元,由南昌圣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5617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15 |
发布时间 |
2020-08-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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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远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1226937330626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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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新建大道15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