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家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522********49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522民初2137号 |
案号 |
(2020)川0522执7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何家明尚欠原告詹平劳务欠款120000元,被告何家明限于2020年1月23日前归还原告詹平60000元,余款60000元,限于2020年4月30日前归还;二、若被告何家明未按前述约定期限足额归还欠款,则自其违约之日起,原告詹平可就尚欠的全部欠款申请法院执行,并可要求被告何家明以尚欠的全部欠款金额为基数,按月利率2%的标准从2018年3月15日起计付利息至欠款还清之日时止;三、案件受理费4384元,减半收取2192元,由被告何家明负担。此款原告詹平已预交,被告何家明在2020年1月31日前向原告詹平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5-20 |
发布时间 |
2020-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