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禾伟顺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67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京0101民初22324号 |
案号 |
(2018)京0101执20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北京禾伟顺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借款本金一百八十五万八千五百元及利息、罚息(其中截止至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的利息、罚息为十九万七千九百一十八元三角四分,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至全部偿清之日的利息、罚息,均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二、被告陈元钟、被告康梅英、被告中融诚咨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北京禾伟顺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被告陈元钟、被告康梅英、被告中融诚咨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北京禾伟顺商贸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8-03-05 |
发布时间 |
2018-06-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元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27967380777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物资学院路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