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921********435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0323民初1054号
案号
(2020)云0323执恢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师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唐波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下欠原告昆明康农饲料有限公司的货款65895元以及违约金19768.5元;二、由被告唐波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昆明康农饲料有限公司因申请财产保全支出的申请费120元;三、驳回原告昆明康农饲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逾期不履行本判决确定之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15元,减半收取计1057.5元,由被告唐波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师宗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6-17
发布时间
2020-08-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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