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崔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224********0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云0302民初4690号 |
案号 |
(2018)云0302执恢8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曲靖聚恒商贸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欠款本金300000元及违约金30000元,合计330000元(该款于2016年11月30日前支付30000元;于2016年12月30日前支付50000元;于2017年1月30日前支付250000元)。二、被告吴素群、崔勇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790元,减半3395元,由被告曲靖聚恒商贸有限公司承担(该款原告预交,执行时由被告一并支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8-10-12 |
发布时间 |
2020-08-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