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229********279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渝0109民初9543号 |
案号 |
(2020)渝0109执21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成于2019年12月31日前归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碚支行借款本金57 082.36元、截止2019年8月14日的利息、复利3254.35元及还款违约金、分期付款手续费等费用3881.21元,共计64 217.92元。二、被告刘成向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碚支行支付自2019年8月15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复利,其中利息以欠付借款本金为基数,复利以应付未付的利息为基数,均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案件受理费1480元,减半收取740元,由被告刘成负担(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碚支行已垫付,被告刘成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碚支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时间 |
2020-08-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