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武汉市酸咚咚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88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0921民初2148号 |
案号 |
(2018)冀0921执7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武汉市酸咚咚商贸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沧州隆源食品有限公司货款126500元,并支付自2016年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年利率6.65%计算的逾期利息。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15元,保全费1220元,由被告武汉市酸咚咚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8-08-01 |
发布时间 |
2018-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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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罗明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2688849394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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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武汉市江岸区桃园2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