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324********13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陕0724民初235号 |
案号 |
(2020)陕0724执2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陈兵、魏云偿还原告陕西西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借款本金510000元及利息229439.62元。被告胡万东、王桂花、杨林德、胡贵琴对该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胡万东、王桂花、杨林德、胡贵琴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主债务人陈兵、魏云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西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时间 |
2020-08-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