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603********57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1024民督148号 |
案号 |
(2020)浙1024执16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仙居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林菁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仙居支行借款本金193948.69元及利息(包括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算至还清之日止,总额以月利率2%为限);二、被申请人林敏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申请费1627元,由被申请人林菁、林敏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14 |
发布时间 |
2020-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