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树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2401********21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吉2426民初1502号 |
案号 |
(2020)吉2426执4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图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树森、李承胜、吉林省启洋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4日前共同支付原告郑泽伟钩机租赁费60,000元;二、被告王树森、李承胜、吉林省启洋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日前共同支付原告郑泽伟剩余钩机租赁费64,000元及利息(按本金124000元计算,自2015年9月22日起至偿还全部欠款时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三、王树森、李承胜、吉林省启洋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4日前未能支付原告郑泽伟钩机租赁费60,000元,则该60000元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双倍计算;王树森、李承胜、吉林省启洋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日前未能支付原告郑泽伟钩机租赁费64000元,则该64000元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双倍计算;四、案件收费2,974元,减半收取1,397元,由被告王树森、李承胜、吉林省启洋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图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0-06-04 |
发布时间 |
2020-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