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德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821********03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吉0881民初567号
案号
(2020)吉0881执8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洮南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王德新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刘春杰偿还借款本金30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5月9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案件受理费550.00元,减半收取275.00元,由王德新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洮南市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0-07-06
发布时间
2020-07-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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