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夏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204********14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203民初468号 |
案号 |
(2020)桂0203执23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夏斌向原告柳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284284.76元、罚息人民币73582.53元、复利人民币9241.92元(罚息从2016年3月17日计到2019年1月2日止,复利从2016年3月21日暂计到2019年1月2日,之后至债权清偿日的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另计);二、若被告夏斌不履行上述债务时,原告柳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权对其抵押的车牌号为桂bbb848一辆小型越野客车(发动机号:03118433n55b30a,车辆识别代号:5uxzv4c56d0e09456)折价或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三、被告广西嘉和游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对被告夏斌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夏斌追偿。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807元(原告已向本院预交),公告费350元,以上合计7157元,由被告夏斌、广西嘉和游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17 |
发布时间 |
2020-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