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成飞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0431********03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陕0431刑初15号
案号
(2020)陕0431执2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武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成飞飞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20日起至2024年5月19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30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成飞飞退赔被害人罗新民经济损失19500元、范蓓蕾9300元、孟凡艳4500元、马少毅32935元、许鹏辉13700元、赵灵格7500元、杨晨光12000元、张文军5300元、张春茸3140元、王书斌2000元、朱通利6000元、邓捐早9500元、张珂7035元、张欢欢6850元、冯会会13500元、杨伟奇9600元、赵翠翠11500元、张宏斌11365元、徐小群6800元、蒲鹏华5252元、马延炜3500元、史润孝500元、宁立军5200元、杨争会3500元,金额累计人民币209977元(限判决生效后30日内履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武功县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0-07-15
发布时间
2020-08-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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