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崔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108********00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108民初668号
案号
(2020)豫0108执15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崔鹏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旭借款本金400000元,并自2015年7月1日起按照本金400000元、月利率2%计算利息至被告崔鹏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190元,减半收取6095元,由被告崔鹏负担5754元,原告李旭负担341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7-01
发布时间
2020-08-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