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崔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08********00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08民初668号 |
案号 |
(2020)豫0108执15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崔鹏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旭借款本金400000元,并自2015年7月1日起按照本金400000元、月利率2%计算利息至被告崔鹏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190元,减半收取6095元,由被告崔鹏负担5754元,原告李旭负担34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