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秦树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437********02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3437民初662号 |
案号 |
(2020)川3437执2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雷波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秦树波于2020年1月25日前偿还所欠原告胡长军的借款60,00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所欠原告胡长军的借款60,000.00元。二、如果被告秦树波未按本调解书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原告胡长军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本案案件受理费1,350.00元,减半收取675.00元,由被告秦树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雷波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7-17 |
发布时间 |
2020-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