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秦树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437********02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川3437民初662号
案号
(2020)川3437执2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雷波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秦树波于2020年1月25日前偿还所欠原告胡长军的借款60,00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所欠原告胡长军的借款60,000.00元。二、如果被告秦树波未按本调解书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原告胡长军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本案案件受理费1,350.00元,减半收取675.00元,由被告秦树波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雷波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07-17
发布时间
2020-08-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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