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范良兆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822********0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鄂2822民初2115号
案号
(2020)鄂2822执10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建始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范良兆偿还原告侯贤锋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6400元,共计56400元,定于2019年8月20日前支付5000元、2019年9月至2021年6月每月支付2000元(每月20日支付)、2021年7月20日前支付7400元; 二、原告侯贤锋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三、若被告范良兆未按照第一条协议确定的期间履行义务,视为全部债务届期,原告侯贤锋有权就全部债权申请执行; 四、案案件受理费1276元,减半收取计638元,由被告范良兆负担,定于2021年7月20日支付给原告侯贤锋。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建始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8-12
发布时间
2020-08-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