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范良兆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822********0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2822民初2115号 |
案号 |
(2020)鄂2822执10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建始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范良兆偿还原告侯贤锋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6400元,共计56400元,定于2019年8月20日前支付5000元、2019年9月至2021年6月每月支付2000元(每月20日支付)、2021年7月20日前支付7400元; 二、原告侯贤锋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三、若被告范良兆未按照第一条协议确定的期间履行义务,视为全部债务届期,原告侯贤锋有权就全部债权申请执行; 四、案案件受理费1276元,减半收取计638元,由被告范良兆负担,定于2021年7月20日支付给原告侯贤锋。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建始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12 |
发布时间 |
2020-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