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范良兆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822********0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2822民初2068号 |
案号 |
(2020)鄂2822执5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建始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范良兆偿还原告龚光勇借款本金49430元、利息10570元,共计60000元,定于2019年11月1日支付15000元,2020年2月1日支付15000元,2020年5月1日支付15000元,2020年8月1日支付15000元; 二、若被告范良兆未按照第一条协议确定的期间履行义务,视为全部债务届期,原告龚光勇有权就全部债权申请执行; 三、原告龚光勇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四、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计650元,由被告范良兆负担,定于2019年11月1日支付给原告龚光勇。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建始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5-12 |
发布时间 |
2020-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