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钦州市钦北区汽车运输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011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702民初2732号 |
案号 |
(2020)桂0702执7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广西钦州海立方娱乐有限公司与被告钦州市钦北区汽车运输公司于2016年8月5日签订的《合作协议书》,解除原告广西钦州海立方娱乐有限公司与被告钦州市钦北区汽车运输公司、黄才连于2016年11月10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二、被告钦州市钦北区汽车运输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广西钦州海立方娱乐有限公司投资款80万元;三、被告钦州市钦北区汽车运输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广西钦州海立方娱乐有限公司定金60万元;四、被告黄才连、李维对上述判决第二、三项判决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五、驳回原告广西钦州海立方娱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856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5856元,由原告广西钦州海立方娱乐有限公司负担5856元,由被告钦州市钦北区汽车运输公司、黄才连、李维负担20000元。判决如下:一、……;二、……。(以上分项写明判决结果)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856.0元,由……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06 |
发布时间 |
2020-08-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苏朝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703201130311E |
登记机关 |
钦州市钦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钦州市建设街1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