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益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428********37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304民初468号
案号
(2020)桂0304执7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何益强自愿退还原告史君兰货款本金73 000元(被告于2020年4月23日前退还原告史君兰10 000元,剩余款项63 000元分12笔退还:从2020年5月起每月23日前被告何益强退还原告史君兰5 000元,最后一笔款项8 000元被告何益强应当于2021年4月23日前退还给原告史君兰),此款被告何益强退还至原告史君兰中国建设银行桂林西城支行6217 0033 9000 0237 939账户内;二、本案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81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何益强负担,此款由被告何益强于2020年4月23日前支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5-11
发布时间
2020-08-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