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廖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525********02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渝0243民初2297号 |
案号 |
(2020)渝0243执12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彭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廖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闵荣光借款本金25 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25 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限贷款利率的四倍为标准(不超过月利率1%),从2016年7月1日起计算至本金偿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闵荣光其余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彭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0-06-29 |
发布时间 |
2020-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