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州福瑞丰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69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182民初8778号 |
案号 |
(2019)豫0182执6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荥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郑州福瑞丰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王玉华应支付郑州广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货款136500元,分别于2019年1月20日前支付30000元,2019年7月1日前支付60000元,2020年5月1日前支付46500元;如有逾期,郑州广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可一并申请执行下余款项。二、案件受理费1515元(已减半收取),由郑州福瑞丰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王玉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荥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1-25 |
发布时间 |
2019-0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徐慧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5569181830 |
登记机关 |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郑州高新区玉兰街55号1幢B区二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