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河县汇源畜产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229********884W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甘2924民初392号 |
案号 |
(2020)甘2924执1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河县汇源畜产品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河县支行的贷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75597.03元。案件受理费31400元。执行费33156元。合计3140153.03元。二:被告马麻尼、马阿英社、邓福俊承担连带责任。三:被告广河县汇源畜产品有限公司到期不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河县支有权对被告马仲礼提供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权,对房产进行拍卖、变卖,从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本案所确定的债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4-27 |
发布时间 |
2020-08-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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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马麻尼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2924226340884W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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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广河县城关镇滨河路市场内北二楼三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