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建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21********0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721民初2723号
案号
(2020)赣0721执3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赣州赣县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黄建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支付保证保险赔偿款145660.73元及利息(自2018年 9月2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案件受理费3395元,减半收取1698元,由被告黄建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赣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4-14
发布时间
2020-08-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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