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丁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22********24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102刑初683号 |
案号 |
(2020)赣0102执53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丁辉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6月12日起至2029年6月11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二、追缴被告人丁辉违法所得人民币三十二万九千二百三十二元,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29 |
发布时间 |
2020-08-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