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丁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122********2436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0102刑初683号
案号
(2020)赣0102执53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丁辉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6月12日起至2029年6月11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二、追缴被告人丁辉违法所得人民币三十二万九千二百三十二元,上缴国库。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7-29
发布时间
2020-08-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