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木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21********603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721民初2497号
案号
(2020)赣0721执3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赣州赣县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唐木法所欠原告余日建货款49935元及利息。被告唐木法自愿于2019年10月1日起至2020年3月31前每月月底前支付原告1500元货款,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前每月月底前支付原告6822.5元货款。如被告能按上述约定履行则利息原告自愿只要求被告承担总共10000元,并按上述约定时间即自2019年10月1日起至2020年3月31前每月月底前支付原告500元、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前每月月底前支付原告1200元至付清为止;如被告未能按上述约定履行给付货款及利息,则被告应自逾期之日起三日内将剩余未支付货款(含未到期部分)一次性全部付清,且未支付部分的货款的利息应按年利率24%自2017年1月24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案件受理费52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唐木法负担,于2019年12月31日前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赣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4-15
发布时间
2020-08-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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