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牛建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106********12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京0108民初26535号
案号
(2020)京0108执77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牛建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市赢众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80 342.45元、利息3606.85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未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自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起至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牛建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市赢众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损失42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0-04-15
发布时间
2020-08-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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